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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祸市
2013年12月25日 17:07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刘孟凯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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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B5标准生物柴油大量进入中国市场。因为规避了税收,抢占了大量国内市场份额。不过,这对国内生物柴油发展有一定利好作用。

   文/刘孟凯

  此消彼长。随着国内炼油能力的增加,我国从国外进口的成品油理所当然的开始减少。然而也有例外。今年B5标准生物柴油(一种品质十分接近矿物柴油的生物柴油)进口量不断增多。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此类生物柴油每月平均进口量在6万吨,从7月开始,月进口量增至20万吨以上,到了9月份进口量已经达到36万吨。海关总署数据显示,1-10月份生物柴油调和燃料进口到国内共计146.6万吨。这些产品多销往华南地区,华东以及华北地区亦有船货到港。

  天津中海油相关人士透露:“7月初,天津港有近4万吨生物柴油船货到港,售价仅7300元/吨,导致当地主营单位两三天内柴油滞销。” 随后山东日照、江苏南通、上海舟山、广东珠海等地陆续有生物柴油船货到港,每船装货量2千吨至2万吨不等。这逐渐引起主营单位对此类生物柴油的关注。

  进口生物柴油数量何以激增?

  移花接木,规避消费税

  众所周知,我国汽柴油进口均需缴纳消费税,但这种生物柴油游离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之外。这就是它在国内市场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

  据进口商提供的产品化验单得知,该生物柴油是以矿物柴油为主,添加了2%~5%的纯生物柴油(即脂肪酸甲酯),国内俗称B5标准生物柴油。

  国家海关27102000税则号规定,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原油除外)以及以上述油为基本成分(按重量计不低于70%)的其他税目未列名制品。含生物柴油小于3%,废油除外。笔者从海关总署了解,目前国内进口的生物柴油在海关报关名称为生物柴油调合燃料,进口商以27102000税则号报关入境,仅需缴纳6%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这相当于每吨减免940元的消费税。该费用转化成为进口商的利润。

  B5生物柴油大量进口,一方面受到避税的强大诱惑,另一方面,东盟等国家生物柴油发展环境良好,为生物柴油进口提供了条件。据了解,该油品来源地主要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国家。东盟国家对生物柴油给予政策扶持,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生物柴油行业发展迅速,政府鼓励其产品出口。

  “质优价廉”,扰乱市场平衡

  进口B5生物柴油在规避消费税的同时,对国内成品油市场也造成了不利影响。或者说正因为进口B5生物柴油规避了消费税才能扰乱了国内市场。

  因为指标与国标柴油十分接近,B5生物柴油硫含量50ppm,甚至达到国Ⅳ柴油标准,通过简单调和或者不经过调和能够直接使用,燃烧性能良好,可以直接供应车用,甚至可以与国标柴油按照1:6比例混掺供应主营单位外采使用。

  一般情况下,B5生物柴油进口到岸价格仅6900元~7000元/吨,经过多家企业参与转手,贸易商批发售价达7400元/吨以上,终端售价达7800元/吨。目前,国内国标柴油市场售价8000元/吨以上,进口B5生物柴油无论是在使用性能还是市场价格方面极具市场竞争力,从进口到销售期间近千元利润被多家企业瓜分,可观的利润令众多贸易商趋之若鹜。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1-10月份进口B5生物柴油调和燃料进口到国内共计146.6万吨,每吨免缴近千元的燃油消费税,并对国内经营者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另外,由于其市场价格偏低,破坏市场平衡,大量生物柴油进口对国内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亦带来不良影响,广东、福建等地生产企业首当其冲。

  据悉,华南当地生物柴油企业主供柴油调和使用。随着大量进口生物柴油涌入,调和柴油优势殆尽,调和商家转而采购进口生物柴油,进而抑制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对本土生物柴油企业销售造成伤害。

  据中海油新能源(海南)生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们之前所有下游客户,几乎均有采购进口生物柴油。”

  政策力有不逮

  今年1-10月份,进口B5生物柴油仅规避消费税一项可达14亿元,近期有消息称国家将对进口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12月底之前将出台相关征税政策。消息传出,进口生物柴油市场风声鹤唳,业者操作趋于谨慎,多观望事态进一步发展形势。

  对于未来进口B5生物柴油消费税调整方向,一种方案是将进口生物柴油划归到成品油范畴,按照成品油标准征收,每升征收0.8元;另一种方案则是将独立征收进口生物柴油消费税,征收额度参照柴油消费税待定。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随着征税政策落实,未来生物柴油进口利润将压缩殆尽。

  目前,在政策的高压下,生物柴油进口商大多暂停了12月份市场操作。相关人士反映,部分进口商已经取消下个月到货合同,届时将仅月初会有少量船货到港。

  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进口商依然表示乐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进口商表示:“若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征收进口B5生物柴油消费税,后期或将选择进口B30生物柴油。”国家海关38260000税则号规定,生物柴油及混合物,不含或含有按重量计低于70%的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前的油类,不征收消费税。此类B30生物柴油明确不征收消费税,进口商可通过与国标柴油按照一定比例调配,仍可以满足国内柴油使用要求。

  其实,B5生物柴油进口与前几年“动力煤油”进口案十分相似。“动力煤油”是指类似于矿物柴油,可以与小炼油厂出产的非标柴油进行简单调和,获得各项指标接近国标柴油的产品。2009年4月国内柴油供应紧张,大量“动力煤油”入境,当月进口量达7万吨,随后逐渐淡化。2010年8月油荒出现,“动力煤油”进口量再次快速攀升,8月份7万吨进口量,稳步增长至12月份的48万吨。2010年海关数据显示,“动力煤油”进口总量达80万吨,规避消费税达10亿元。

  走了“动力煤油”来了B5,B5未去,B30又将粉墨登场。国内消费税政策只能追逐着进口柴油。

  祸福相依。进口生物柴油激增对国内发展生物柴油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早在2001年国内已经开始生物柴油的研究生产,行业发展早期,受产品不成熟、国家推广不利、政策扶持不足等因素制约,行业发展缓慢。直至2011年下半年,生物柴油才正式进入在国内柴油燃料市场流通。

  近几年,随着生物柴油在柴油市场曝光率增加以及生产工艺日趋成熟,越来越多客户接受使用生物柴油,加快行业发展脚步。而此次生物柴油大量进口,让更多业内人士接触到生物柴油,或将成为国内生物柴油进军燃料市场的一次契机,对未来国内生物柴油推广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有利于生物柴油行业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石杏茹

 

  【链接】东盟国家支持发展生物柴油

  马来西亚将从明年起全面推广含棕油生物燃料的生物柴油,目前马来西亚柔佛州的415家加油站已经开始售卖这种生物柴油。从2014年7月起,马来西亚全国所有加油站都将出售这种柴油,预计其用量将达到每年50万吨。

  菲能源部正考虑从明年起要求各石油公司将其燃油中的生物柴油比重可能提高至5%。按照菲律宾2006年出台的生物燃料法案,菲政府设定了到2015年燃油中生物燃料占比必须达到5%的目标,而目前这一占比为2%。

  印度尼西亚能源部2013年第25号部长条例明确规定,今年的补贴燃油必须掺加10%的生物柴油,非补贴燃油必须掺加3%的生物柴油,而工业和商业用油须掺加5%,发电用油须掺加7.5%。明年1月开始,不论补贴燃油或非补贴燃油,都必须掺加10%的生物柴油,而发电用油必须掺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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