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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
2022年01月11日 16:34 来源于 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张 抗 苗 淼 张立勤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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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处理能源转型中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中央的统筹下坚定目标、稳中求进。

 

  坚定目标、稳中求进

  毫无疑问,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能源转型的巨大目标并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是相当困难的任务,也是为了建设富而强的国家、为人民谋求福祉必须完成的任务。为了振兴中华而艰苦奋斗了100年的中国共产党和我国人民,有信心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方向正确但认识不足的新生事物,要允许、欢迎不同意见的争论。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首先进行实验区试点性的创新实践,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而进行提高推广的再实践。对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料敌从严”、留有余地。在发展的路径上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首先着力于非化石能源的降本提效、扩大占比,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削减化石能源的供应量。要在能源安全方面,做好在百年不遇的大变局中应对多方面负面因素叠加的准备。

  这里讨论一个例子,也许可得到某些启发。

  由于存在比较严重的大气污染,西安市多年来在全国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评比中多处于倒数头几名的位置上。2021年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五年内100%关停市内燃煤机组,停止用煤、将燃煤电厂关停搬迁。这样做的环保效果,固然“立竿见影”。如何保障这个超千万人口的特大城市生产和生活能源供应,却成了令人担心的大问题。位于“陕甘宁边区”的长庆等油气田,已建成三条管线主要向京津冀地区供气。另建一条管线供应西安部分地区,受产量限制近期内不可能再向西安大幅度的增加供气量。目前,在夏季西安市已经出现用气十分紧张的局面,冬季用气量则为夏季用气量的7~10倍。此外,如取消燃煤电厂,指望以其余热取暖的居民也将陷入困境。因此,对这些迫在眉睫的困难就应预先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避免被动。

  能源补贴和碳税

  能源转型对经济和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各国政府对此都十分关注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有着大国担当的中国政府更是如此。一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甚至法律法规给予引导支持,对处于起步阶段的相关企业予以财政补贴;另一方面加大了支撑转型的基本建设和相应部门的投资,创造合适的发展环境。这些成为了中国能在较短时间内的达到“双碳”指标的基本保障。

  这里先讨论有关能源补贴的问题。

  对符合发展要求的产业给予补贴,最直接最快速的以“真金白银”促进了这类企业的发展。在这方面的实践中,我国已经取得了较丰富的经验教训。笔者把它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应强调新能源企业在完成了产品生产并在市场上取得了相应的促进效应时再兑现相应的补贴,这就有可能从经济和政策上避免一哄而上、搞“运动式减碳”,防止某些企业仅以建设产能的允诺骗补。第二,在竞争中淘汰某些相对落后的企业。第三,将补贴向创新性明显的企业倾斜,特别重视某些新的科技成果进行商业化的推广实践。它将与国家对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一起推动能源的创新性发展。

  碳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称为负补贴。上世纪末,北欧的芬兰、丹麦等国家开始征收碳税。本世纪初扩大到欧盟和经合组织的许多国家。其特点可归结如下:征税对象为化石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税基根据其排放量而定;针对能源使用的不同环节规定多层起点税赋,有助于根据每个国家不同情况全面控制减排;税率循环渐升、定额税率与差异化税率共存;这部分财政收入可用于环境保护和低收入人群的民生福利,发挥了碳税的双重红利效应。

  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和碳市场

  通过金融市场支持行业的发展,这在国外早就有之。由于所涉及的是有关环境保护和能源转型的绿色事业,故特称作为绿色金融。其特点是由市场决定金融支持的方向和力度,故可以避免过多政府干预的某些缺点。

  《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在《绿色金融助力碳中和观察报告(2020—2021)》中强调:绿色信贷是助力“碳中和”的“金融主力军、特工队、投资新高地、重要基础设施”。既然是通过金融市场来实现资金支持,就可以获得各种不同程度的优惠待遇,但必须是有偿的。

  仅以世界银行和其7个地区性开发银行计,2020年总共承诺了约660亿美元的气候融资,其中58%用于中、低收入经济体。目前,国际上绿色金融及衍生品市场已相当成熟。截至2020年2月,全球符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标准的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达到了 8042亿美元,全球碳金融市场每年交易规模超过了600亿美元。据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0《碳市场年度回顾》,该年全球碳市场总值增长了20%,达到了创纪录的2290亿欧元。这是其连续第四年增长,是2017年碳市场总值的5倍。

  目前,我国央行正在抓紧研究设立直达碳减排机构的支持工具,通过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支持,为具有显著减碳效应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居世界第一约为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6%,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2.3%;绿色债券存量约8000亿元,居世界第二。近日,国开行宣布在“十四五”期间设立总规模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含外汇)的能源生产专项贷款。其中,2021年安排发放1000亿元用于非化石能源和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等的建设。绿色金融的服务形式很多,如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能源市场、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等业务,而环境权益市场、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等业务工具尚待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福建南平的顺昌成立了首家“森林生态银行”之后,东部若干省“生态银行”“两山银行”纷纷落地。它们其实就是一个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转化的综合性工作平台,可以用资源所有权及其收益、环保成果等进行抵押贷款,对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绿色机构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推动作用。

  碳排放权可以通过金融化在碳市场上进行交易。这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落实“双碳”指标的重要抓手。欧盟对碳排放采取了“限额与交易”原则,即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上限的前提下,内部各排放源可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放量,且该上限会逐年降低,最终实现碳减排的目的。这就要求企业在实际排放量小于其获得的碳配额(EUA)时可将其出售、获取利润;反之,则必须到市场上购买别人的EUA,否则会受到重罚。我国的碳交易与欧盟有某些类似之处,但采取了由电力行业开始逐步向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八个行业稳步发展的方式。作为补充,我国在碳配额市场之外引入自愿减排市场交易(CCER),即在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并注册登记入系统后CCER可进入交易市场,被企业购买用于抵消其碳排的核证量。

  加强能源转型中的科技研究

  这似乎是在每个发展领域讨论中都要提出的“老生常谈”的话题。本文仅就其加强基础性研究,提出两个问题供讨论。一是关注基础性研究的两翼,二是改善科研项目的组织。

  关注基础性研究的两翼。

  泛指的基础性研究,可分为两翼:即偏理论的一翼和从理论向实用转化的一翼。

  前者理论性和前瞻性强,其新成果可能有巨大的影响,但也可能失败或中短期内很难见到立竿见影的经济效果。如现在非常关注如何减少人为的二氧化碳和其他环境污染物的排放,但对自然界的这类排放和吸收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这对于“碳中和”的研究来说,几乎缺少了一半。缺少了这一半,“碳中和”就无法进行公认的定量评价。而这类研究不但需要跨学科的合作,而且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资料积累,需要对人类曾长期进行的分散的、模糊性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甄别。对这类研究,建议由国家直接出面组织并给予资金支持。

  后者需要基础性课题的深入研究,并着手试验如何转化为生产性成果。进行这类研究,需要科研单位与生产单位的紧密合作。一般需要经历实验室研究、“放大样”的生产性试运行、规模化产业的建成,以及为获得经济效益而不断革新、完善等几个阶段的持续努力。对这类研究,建议由国家和企业联合组织并共同给予经费资助,也可以由基金会等出面给予优惠信贷支持。

  正像鸟儿的两翼协同努力才能快速飞行一样,期望基础研究的这两翼能更有效协同、取得令人振奋的成果,以支持艰难的能源转型。

  改善科研项目的组织

  对于影响中国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往往是采取大兵团作战的金字塔型的组织方式。由国家主管部门(如科技部、发改委等)等出面组织、几个部级单位参加进行联合攻关。在组织上,多有项目—课题—一级、二级、三级专题,往往多达4、5个层次,持续长,可达两三个五年规划。全国天然气勘探开发研究,便是一例(本文的第一作者曾为该全国项目负责人之一)。这类项目曾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但也有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每个五年规划初期,从全国性项目的立项到最低级专题的立题、层层分解(与此相应,项目经费往往延迟落实),而后再从下至上层层验收、总结。在这些方面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而实际从事具体研究的时间不够多。与过多的层次相应,真正的执行科研任务领军者,反倒不能成为某些课题、专题的第一负责人。这会带来一系列管理的问题,也影响着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基于形势的变化,今后在科研项目设置上不必过大、层次过多,而要把主要的时间、精力和经费直接用在重点项目上。这有利于落实2021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所做出的对科研经费管理的“6大新规”。如果项目需要延续较长时间,每个五年规划或研究阶段,应该有不同的思路甚至不完全相同的参加者,以求项目有旺盛的生命活力。

  目前,各个承担重大任务的央企在企业科研经费所占的比例上都有所提高。期望他们能与各研究单位、高校的相关力量更为灵活有效的结合,以求解决重大科技问题。

  能源转型是能源经济的革命性创新,是新世纪经济政治发展新格局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0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们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是为了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惊涛骇浪中增强我们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是一场需要保持顽强斗志和战略定力的攻坚战、持久战,要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精准务实的措施、真抓实干的劲头,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习总书记的讲话,对我国的能源转型提出了明确的方向,指明了发展道路。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也阅读了一些“局外”人士的评论。一个有着多种桂冠(投资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等)的国外经济界人士比尔·盖茨,在他的新书《气候经济与人类未来》的扉页上写道:“‘零碳’产业是一个巨大的经济机遇。那些能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的国家,将是未来十几年引领全球经济的国家。”这不正是我国人民和世界友好人士对中国发展的期望吗!

  责任编辑:石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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