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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立后破、以立为先!能源转型的历史,就是“破”与“立”的循环往复。世界各国国情不同,无法采用一种模式实现能源转型。
在过去几十年里,欧洲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进能源转型,采取了较为激进的能源转型政策。这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外部性”有关,不得不依靠政府的强制性推动。有的“先破后立”,有的“边破边立”。欧洲明确要求退出煤电、提出禁售燃油车时间表、严格限制化石能源项目等,旨在从源头上实现绿色转型。
2020年底以来,由于欧洲遭遇极端天气,加上2022年又受到乌克兰危机的影响,天然气供应短缺,引发了电价、气价、油价等暴涨,许多欧洲国家不得不重新考虑重启煤电和核电。反思欧洲能源危机,我国在能源转型过程中,不能简单地采用激进政策,或者“即立即破”,那样不仅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社会负担,而且容易产生形势误判。
中国能源转型必须坚持“先立后破”。坚持“先立后破”,就是要先创造出新的再去打破旧的。只有优先大力发展新能源,把减碳的基础设施做好,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前提下,再去煤减碳。在实践中,就“立”而言需要稳住存量,争取时间实现新能源的逐渐替代,从而向低碳乃至“零碳”平稳过渡。要抓住关键变量,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提前布局、持续发力,加大清洁能源、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就“破”而言,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时间窗口偏紧的实际,深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无论是新引进实施项目还有既有项目改造,都要严把碳排放的关口,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低碳生活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加快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以立为先”。过去10年中,全球太阳能和风能装机规模年均增速达20%,发电量占发电总量的一成以上。同时,太阳能、陆上风能发电的价格分别下降了约90%和70%。未来,中国将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在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与此同时,加快高比例发展,力争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供应主体。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6.8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3.6%。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8%,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分别占到7.9%和3.9%,仍有70%的用电量依靠火电。
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不立不破”。坚持立足国内,增强传统能源生产供应的兜底作用。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完善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预计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石油产量稳中有升,力争2022年回升到2亿吨水平并较长时期稳产。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超过2300亿立方米。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550亿~60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13%。与此同时,切实依靠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加快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重大突破,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统筹推进“补短板”和“锻长板”,加快构筑支撑能源转型变革的先发优势 。
责任编辑:周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