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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进程
2024年03月04日 17:22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罗佐县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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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矿权分置等因素限制,我国煤矿开发地面瓦斯治理与煤层气开发利用一体化一直未能实质性推进。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大煤矿瓦斯治理需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首批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及煤层气勘探开发示范项目公示名单,释放了积极信号。公示名单旨在充分发挥技术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升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资源、安全、生态多重效益。“双碳”背景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至关重要。甲烷作为重要的温室气体,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气体的28倍。从全球层面看,甲烷排放主要来自农业,我国甲烷排放则主要来自能源活动。《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出台后,能源领域控排甲烷更是箭在弦上。煤矿瓦斯利用是重中之重。

  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一直在稳步推进。目前煤层气年产量已过100亿立方米。但受矿权分置等因素限制,煤矿开发地面瓦斯治理与煤层气开发利用一体化一直未能实质性推进,瓦斯排放治理也一度滞后。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我国煤炭开采产生的甲烷排放为2103万吨,占能源活动甲烷排放总量的83%。结合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大煤矿瓦斯治理需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改革煤层气与煤炭矿权制度,促进煤层气开发与瓦斯治理一体化。煤层气作为国家一级管理矿种,由国土资源部颁发探矿权许可证;而大部分煤炭资源由地方政府管理,由地方有关部门发证。煤层气与煤炭物理上共生,一种资源的开发必然对另一种资源开采产生影响。矿权分置容易导致两类矿权人对同一矿区主张权利,容易“相互侵权”,实际运作中此类现象屡屡发生。《甲烷方案》提出到2025年煤矿瓦斯年利用量达到60亿立方米,任务重、压力大,必须加快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基于这一目标,须首先推进矿权改革,推动煤矿、煤层气开采与地面瓦斯治理一体化,打造“三位一体”煤矿、煤层气及瓦斯治理新模式,让不同矿权人“相互侵权”行为不再发生,让企业专心致志地从事煤层气及瓦斯综合治理。国内的晋煤集团就曾获得过煤层气开采矿权,改革上有先例。让煤炭企业将瓦斯地下抽采与地面开发结合起来,可以省去许多交易和内耗成本。

  二是加大甲烷排放控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标准、规范带动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矿权问题的解决应与有关瓦斯抽采利用标准问题一并推进。具体而言,应进一步完善煤矿瓦斯排放标准的修订,严格甲烷排放控制要求。通过系统总结煤层气试验井和地面瓦斯治理井钻井、压裂、排采经验,出台相应的开发利用标准规范,指导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标准、规范问题解决好了,煤层气产业化推进便“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应持续完善甲烷利用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方法,本着因地制宜的思路优化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链建设布局。大型矿区可考虑建设天然气管道以及相应储运设施,外输天然气以形成大型产业;中小型矿区可考虑发展分布式瓦斯发电以及煤层气液化项目等。

  三是加大甲烷排控激励力度。从全球方面看,欧美各国在甲烷治理政策制定方面起步较早,其经验可予以借鉴。一方面创新完善经济激励政策,激励甲烷排放控制行为。2023年5月欧盟议会投票通过了关于减少能源部门甲烷排放的法规,明确规定欧盟能源部门2030年的甲烷排放量应比2020年减少58%。另一方面对甲烷排放收费,美国2022年8月签署了《通胀削减法案》,提出将对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甲烷排放收费。我国加快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煤层气开发利用,可充分借鉴欧美国家政策经验,对煤层气开发利用与瓦斯治理一体化项目要给予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为其发展赋能。

  责任编辑:周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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