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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细磨碳关税
2024年05月09日 14:18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傅向升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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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究如何应对碳关税,对石化行业做强做优至关重要。

 

  2020年中国政府做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以来,已经走过近四年。从茫然“达峰”“中和”狂热到理性认识、科学分析、客观对待、冷静研究并制定减碳措施和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贯彻“双碳”战略步入了理性和面对现实的阶段、步入了统筹发展与务实阶段。

  当前,“碳关税”成为热词,特别是石油行业和企业如何应对碳关税,值得我们思考。

  碳关税的争议

  对欧盟的碳关税机制,大多国家认为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单边措施。在去年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俄罗斯、巴西、印度、沙特以及东盟国家等认为欧盟的碳关税缺乏国际共识,呼吁其持谨慎态度。我国表示欧盟的碳关税是一种单边措施,无原则地把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既违反WTO规则也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的原则和要求。解振华在2023年9月的国际论坛上表示,有关国家不应诉诸碳关税这样的单边措施,而应在《巴黎协定》等多边机制框架下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部分发达国家对欧盟碳关税持反对态度。

  欧盟针对他国的争议,坚称碳关税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碳泄漏(在一个区域更严格的气候政策会导致高碳产品以及相关碳排放转移到另一个区域)。欧盟委员会表示,为实现到2030年碳排放减少55%的目标,需要施行碳关税。欧盟能源委员会表示,欧盟的本意并不想征收碳关税,目的是希望世界其他国家也能建立起与欧盟相同的碳定价体系。大家争议的焦点还是碳关税的征收导致贸易成本增加和企业收益下降。反应强烈的一方是与欧盟高耗能产品贸易密切的国家,反应强烈的另一方就是碳市场建设尚不完善、碳标准与欧盟差异大的国家。

  碳关税的推进

  争议归争议、反对归反对。无论反应多么强烈,实际上各国都认识到了通过碳关税规则来促进能源转型的重要意义。所以,很多国家在争议与反对中展现出了积极参与的态度。

  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在加紧构建自己的碳关税机制。我国也在加快推进碳市场建设,尽快完善碳价政策,积极参与全球碳交易和定价规则的制定。2021年7月16日,我国碳市场启动仪式分别在北京、上海、武汉三地同时举办。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低碳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目前最直接也是做得最多的是通过购电协议购买绿电。离我们最近的是巴斯夫湛江新材料基地一期项目100%用绿电;埃克森美孚大亚湾一体化基地也是购买绿电。杜邦在丹麦的一家工厂用木屑代替燃煤,余热再供应社区,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6万吨。科莱恩通过酶法工艺将农业废弃物的纤维素和半纤维素转化为生物质乙醇,可减少95%的温室气体排放。巴斯夫与SABIC、林德正在共同研发电加热蒸汽裂解炉,与传统的乙烯裂解炉相比可减少碳排放90%。SABIC在乙烯尾气中加入氢气,尾气燃烧时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碳关税的应对

  欧盟碳关税的计算公式是:欧盟碳关税税费=税率×碳排放量=(欧盟碳市场碳价-出口国碳价)×(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这里又提出了一个关键词“碳价”。

  何谓碳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其的定义是,通过对化石燃料的碳含量或者对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征税来实现的,是现行燃油税的一种延伸。其目的是抑制人们使用煤、燃油和汽油等化石燃料,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积聚;推动人们减少能源消费、市场向清洁能源转型,通过碳价激励企业尽可能使用清洁技术,转向清洁能源。

  欧盟碳关税的计算公式带给我们的启示是,要想出口欧盟产品并免缴碳关税,关键要做好两个层面的工作。一个是企业层面的,即在“产品碳排放量-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上下功夫。如果企业做到了所出口欧盟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与欧盟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碳排放量相等,则可实现碳关税为零即免。这就要求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水平以及排放水平全方位向欧盟水平看齐。就欧盟的工业水平来讲,这推动了“世界一流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另一个是政府层面的,即在“欧盟碳市场碳价-出口国碳价”上下功夫。政府宏观政策的研究制定,尽快建立起规范的碳交易市场,建立起既与国内生产实际情况相符又与欧盟碳价基本一致的碳交易价格,可以实现出口欧盟碳关税免缴或少缴。

  就目前国内碳交易碳价(约80元人民币/吨二氧化碳当量)与欧盟的碳价(约80欧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相比,要实现出口欧盟免碳关税差距很大;就当前国内工业化和企业的水平,特别是以我国工业结构、产品结构、原料结构、能源结构以及制造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等全要素来看,要实现出口欧盟免碳关税差距不小。

  2020年我国做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以来,碳排放量的统计与核算一直是企业与社会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与热点,因为碳排放量的统计与核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双碳”目标的实现。碳排放量的统计与核算不仅要求具有科学性、准确性,而且是复杂的。不同的产品碳排放量不同,即使是同一产品也会因为生产原料和工艺路线、技术水平的不同造成碳排放量不同。我们熟悉的很多石化产品如聚氯乙烯,以乙烯为原料的氧氯化工艺和以电石为原料的乙炔氯化工艺,其碳排放量就大不相同。所以,碳排放量的统计与核算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建立模式和数据库,也需要学习和借鉴别国的科学做法和经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委于2023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立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进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建设,拓展和丰富应用市场;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碳关税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对石化产业和企业来说,要在原料轻质化、能源清洁化、结构高端化、生产过程低碳化、产品高性能化以及管控数字化和全生命周期循环化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对标世界一流,实现做强做优。

  责任编辑:郑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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