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首页  >  观点  >  观察
CCER这张“牌”怎么打
2024年11月19日 12:00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本刊记者 付嘉欣   打印字号
  • 最大
  • 较大
  • 默认
  • 较小
  • 最小

  CCER成为降本增效新手段,企业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方式。

 

  近日,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和大庆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相继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完成79万吨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购入和售出交易。海油发展的交易是今年以来国内最大单笔CCER交易,创造了中国海油CCER碳资产的历史最大单笔交易,标志着海油发展在碳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上进入新阶段,实现了从碳资产开发核证到市场化交易的闭环。

  据悉,各企业本次交易的CCER最终将用于本集团内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黄锦鹏评价道:“当前,部分石油石化企业开始参与CCER交易,CCER成了石油石化企业在碳减排过程中降本增效的新手段。”

  企业积极性强

  CCER是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助力国家和企业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渠道,也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机制。国内CCER交易起步较早,从2012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后便出现在大众视野。

  但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2013年进入试点阶段,2015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CCER市场)正式建立,2017年却因签发流程太长、效率太低、个别项目不规范等问题暂停新项目受理。

  “尽管市场暂停,但CCER机制实施期间各行业参与碳减排积极性有效提高,体现出了CCER市场的重要性。”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道,“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全国碳市场及相关配套机制建设逐渐加快,CCER市场的作用被进一步关注,一系列事件推动了该市场的重启进程。”

  实际上,“三桶油”在CCER试点之初就开始着手布局。以海油发展为例,2015年7月31日就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国家发改委备案,于2016年8月完成了减排量核证备案签发,并于2021年开发其为信托产品。

  2024年1月22日,CCER市场在京正式重启,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了“强制碳配额+自愿碳减排”两个相互关联的碳市场体系。开市当日,海油发展便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完成了全国首单交易,交易量共计25万吨CCER,约占当天市场总成交量37.5万吨的66.7%。

  CCER除了扩大碳市场的覆盖主体外,鼓励新能源项目开展减排活动,促进新能源行业发展。这对于正在处于转型中的“三桶油”来说作用甚大,不断激发着油气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黄锦鹏表示,CCER是一条兼具生态、经济效益的市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尤为利好。在CCER市场中,与火力发电相比,假设一个风电项目运行一年相当于减排10万吨二氧化碳,那么业主即可手握10万吨的CCER进入市场,并卖给有减排需求的企业,最终获得额外收益。由此,即便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本身并不排碳,通过CCER的激励机制,其主动减排的积极性也被成功激发出来。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近年来,石油石化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碳减排压力。由于CCER市场部分企业自愿参与减排项目所产生的配额,且CCER碳定价比全国碳市场配额定价低,部分高排放企业在初始免费配额不够的情况下,就会在CCER市场中购买这些配额。这不仅促进了碳减排工作进展,而且有效降低了碳减排成本。”燕山石化相关人员介绍道。

  燕山石化身处首都北京,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碳减排挑战。深知责任之重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迅速参与到CCER市场中。据悉,CCER市场重启当天,燕山石化就与中国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一同参与了当日首批交易。

  中国海油积极参与其中。除了海油发展外,气电集团在CCER市场重启当天也达成了25万吨CCER交易。

  “与购买配额这类交易不同,这25万吨CCER属于中国海油自主开发的存量CCER。”黄锦鹏说道,“当下,许多企业在条件允许下自主开发减排项目,如投资新能源项目和林业碳汇项目等。这些项目未来产生的减排量可用于抵消,也可在企业满足履约的前提下,通过出售来获利。”

  视情况选择参与方式

  “无论是购买还是自主开发,如今已有不少石油石化企业精准把握市场机遇,通过碳市场抵消机制降本增效达成‘零碳’目标,或考虑如何利用该工具增加收益。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中石化碳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基础上,不同类型、技术水平、规模的企业在决策中需要因企而异,选择最有利的方案,切莫生搬硬套现有案例而造成损失。”

  “去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CCER首批项目方法学,其中包含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领域。对此,拥有海上风电项目的中国海油某天津单位立刻行动起来,邀请我们予以相关培训,着手准备开发工作。”黄锦鹏说道。根据他的介绍,企业可作为项目业主将有产权的项目按照流程申报CCER,其开发时间约为半年~1年。由于企业需要进行项目审定和减排量签发,第一年开发会较为复杂,但第二年即可走上正轨,流程也会变得简化。总体来说,实力较雄厚的企业在实现低成本履约基础上,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国家公布的CCER项目方法学,增加CCER项目投资;而部分中小型企业缺少资源,没有减排项目,则可以在CCER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已经签发成功的CCER。

  “在当前趋势下,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CCER的关注。”黄锦鹏表示,“当然,CCER也有一定限制。国家在碳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履约时所使用的CCER量最高不能超过自身碳排放量的5%,生态环境部也于近日表明,存量CCER在今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用于全国碳市场交易。对此,企业在参与CCER项目投资和减排量交易过程中必须及时熟悉相关政策,并充分利用政策,避免决策失误。”

  值得注意的是,在老款CCER被宣判“死期”之前,中国海油已将今年104万吨存量CCER碳资产处置工作全部完成。海油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碳资产价值挖掘和现有CCER资产处置工作,不仅将存量CCER变现当作助力降本增效的手段,而且通过其检验企业的碳资产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未来,企业将持续构建碳排放、碳减排、碳交易、碳预测等“双碳”核心服务体系,培育碳市场新质生产力,推动碳资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责任编辑:赵 玥

十大热门文章月排行

活动 更多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