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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商业化瓶颈能否打破?
2025年08月09日 14:19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胡 彪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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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氢能的示范城市群开始进入考核收官期,氢能将从政策驱动转向商业可行性驱动。

 

  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的一纸文件搅动了整个清洁能源领域。《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下称《通知》)正式发布,宣布将以项目和区域两种形式开展氢能试点工作,范围覆盖氢气制取、储运和应用端全链条。《通知》可视为我国氢能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氢能发展迈入从示范验证向制度创新与规模化推广的关键跃升期。这份文件聚焦“制—储—输—用”全链条,通过遴选项目与区域“双轨试点”,旨在破解绿氢成本、商业模式与跨部门协同等核心难题,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发展机制与绿色价值实现路径。

  从“示范启动”转向“规模化规范化”

  中国氢能产业的系统性发展,其顶层蓝图始于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这份纲领性文件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定位,将其定义为清洁低碳的二次能源,并确立了以绿氢为主攻方向的基本原则,规划设定了分阶段目标,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了清晰指引。

  顶层规划发布后,国家各相关部委围绕氢能产业链各关键环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细化政策,推动产业从战略蓝图迈向具体落地。在交通运输、工业能源、基础设施、财政金融等领域,政策工具各有侧重但相互配合,共同培育氢能全产业链的发展。

  氢能应用的突破口首先选在交通领域,尤其是燃料电池汽车(FCEV)。2020年,财政部、工信部等启动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财政激励政策;2022~2025年,该示范推广机制持续深化。期间,多座城市陆续加入示范群,车辆及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2025年3月,调整通知进一步扩容了示范城市群,批准新疆哈密、河南濮阳、山西吕梁等地加入现有群组。文件要求示范城市群在2025年底前形成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推广闭环,并明确奖励资金的兑付路线图,将财政补贴发放与推广成效挂钩。

  这意味着示范工作进入收官冲刺阶段,各城市群需在补贴政策退出前建立起涵盖车辆运营、加氢补给、售后服务的完整商业模式,真正实现由政府补贴驱动向市场自我造血的转变。此外,在税费优惠方面,国家已将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纳入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期,再次延长免税/减税至2027年底,这类财税支持与示范补贴相结合,从购置端和运营端双向降低氢燃料车辆成本,培育市场初期需求。

  可以看出,我国氢能政策推动重心从“示范启动”转向“规模化规范化”。从政策驱动模式看,2025年开始示范城市群进入考核收官期,补贴将逐步退出,国家有意推动从政策驱动转向商业可行性驱动。可以预见,未来政府更多将通过规划标准、体制机制创新等“软性”手段塑造市场环境,而非大水漫灌式补贴,“示范—标准—市场”梯次推进的政策演进,体现出政府对氢能产业扶持的思路正日趋成熟。

  《通知》的里程碑意义

  概括而言,我国氢能政策推进的总体趋势是,从政府强力主导逐步转向市场内生驱动,从单点突破转向综合施策,从碎片化探索转向体系化推进。

  之所以说《通知》具有里程碑意义,在于其宣告我国氢能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从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推动示范,升级为依靠制度创新和市场机制来推动规模化应用。《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将遴选若干项目和地区开展氢能试点,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元路径和创新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这表明氢能政策开始从局部技术验证提升到系统机制验证的新层次。具体来看有如下两点:

  一个是项目试点。旨在依托具体工程项目,验证先进技术装备的可行性和现行标准的有效性。要求试点项目技术先进、模式清晰、成本效益突出,最好能结合国家科技攻关成果应用,这意味着国家希望通过一些旗舰项目来检验前期研发和标准工作的成果,打磨出成熟的项目开发方案,这些项目将成为日后大规模推广的模板,其成功经验可以快速复制到全国。

  一个是区域试点。由地方政府(牵头城市)组织,探索跨部门协作机制和可持续商业模式。区域试点覆盖城市不超过3个,可以统筹实施多个氢能项目,要求入选地区已有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明显的供需规模基础,更重要的是,区域试点被赋予探索“绿色价值实现机制”的任务,如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绿氢认证和交易等,这反映出国家层面意识到,仅有技术突破不足以支撑氢能长期发展,更需要在体制机制上有所突破,包括如何协调能源、环保、金融等部门的政策,如何让减碳效益货币化等。区域试点实质上是为氢能产业搭建一个综合性试验平台,在真实环境中磨合政策、市场和监管的配合。

  通过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的“双轨并行”,《通知》力求解决当前氢能发展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如何从示范走向商业。

  这也是对前一阶段政策成效和不足的回应。示范项目虽然证明了技术可行,但商业模式尚未成熟;因此官方将亲自下场组织试点,以找到可行的商业路径和监管框架。一旦这些试点取得成功经验,便可在全国推广,从而打通氢能产业发展的任督二脉。简而言之,《通知》标志着我国氢能政策从“示范驱动”迈向“机制驱动”,为氢能大规模融入能源经济体系做好制度准备。

  下一阶段政策方向展望

  基于上述试点工作的部署及此前政策的累积动向,可以预见未来几年我国氢能政策可能将沿以下几个方向持续推进:

  首先是重视市场化机制和绿色价值。未来政策将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逐步由直接补贴转向间接激励和约束。比如建立绿氢认证体系和交易市场被提上日程,让绿氢的减碳价值通过自愿减排交易、绿色电力证书等形式变现,形成“谁减碳、谁受益”的新机制,碳定价、碳交易等工具预计更多地运用到氢能领域。总之,政策重心将转向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而不再长期依赖政府财政输血。

  其次是重视规模化应用与基地建设。参考风电、光伏的发展轨迹,氢能有望通过“集群化、基地化”实现规模效益和成本下降。并通过管道或氢能运输走廊将两者连接。近期来看,《通知》已经为国家级绿氢基地和跨区域协作进行了试点铺垫。

  再次是重视技术攻关与产业链自主化。在政策引导下,未来氢能核心技术和装备有望取得突破并实现国产化规模制造。在国际层面,我国将积极参与和主导氢能国际标准制定和互认体系,倡导建立全球绿色氢能贸易规则和认证体系,提升在全球氢能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另外,政策体系长期化和法制化也将被提上日程。随着氢能从试点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有必要将零散政策上升为长期制度安排。可能研究制定《氢能产业促进法》或类似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氢能的能源地位、监管体制和支持政策的延续性,预计这将在“十五五”期间提上议程。

  综上展望,《通知》开启了我国氢能发展由示范期迈向成长期的新篇章。展望下一阶段,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政策将更加强调市场机制和长效制度建设,以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的参与动力;氢能产业也有望在规模和深度上实现跃升,逐步融入主流能源体系并发挥应有作用。

  责任编辑:赵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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