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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期满,《能源法》不仅让行业治理告别了对政策的依赖,更像一剂催化剂,推动油气行业多个关键领域多点开花。
2025年1月1日《能源法》正式落地生效。如今一年期满,这部能源领域的“根本大法”不仅让行业治理告别了对政策的依赖,更像一剂催化剂,推动油气行业在储备体系、管网监管、能源融合等关键领域多点开花。从应急保供的底气更足,到市场竞争的环境更优,再到绿色转型的步伐更快,法治赋能下的油气行业,正以看得见的变化,为我们的能源生活注入稳稳的安全感。
最直观的变化是,油气储备体系实现从“政策推动”向“法治约束”的根本转变。新修订的《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将供气企业、国家管网及城镇燃气企业的储气能力义务明确并优化为各自年供应量或用气量的5%。同时,《石油储备条例》的制定工作也在加快推进。这些都表明,我国能源应急保供体系正逐步从依赖行政动员,转向构建法治化、市场化并具有韧性的长效机制。
管网公平开放也迎来了严监管时代。《能源法》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提供了明确的上位法支撑。新修订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系统增设了罚则条款,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开放、实施歧视性待遇等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为实现对所有市场主体的无歧视开放、推动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传统油气与新能源的跨界融合也已拉开序幕。例如,推动加油站向综合能源服务站转型,探索油气矿区范围内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资源一体化开发的权属与审批机制,建设油气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开发的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等。这些实践,是在“双碳”目标下构建更全面、更开放能源安全观的重要举措。
不过成绩背后,“十五五” 的挑战依然不小:油气对外依存度仍将高位运行,国际能源地缘政治风云变幻,能源转型还要加速跑,油气行业改革发展的环境会更复杂。必须坚持以《能源法》为统领,聚焦关键环节,持续推动制度完善与创新。
一是完善上游激励与开放制度,充分释放资源潜力。当前重点是要细化落实新《矿产资源法》,出台配套规则,建立常态化、竞争性的油气探矿权出让机制,定期推出优质区块。
二是深化中游管网与储备市场化运营机制,畅通“全国一张网”。要推动省级管网和城镇燃气管网实现管输业务独立运营,将公平开放延伸至终端。深化管输定价机制改革,研究向“区域同价”的“邮票制”过渡,探索引入“两部制”收费。
三是构建下游市场化定价与精准补贴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市场化改革,核心是实现真正的“配售分离”,培育多元销售主体。逐步取消普遍性民生补贴,建立面向特定低收入群体和重要公共服务机构的精准财政补贴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发挥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
责任编辑:周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