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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机制还可以改
2014年12月03日 09:57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仇 玄 张 蕾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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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国内外资源联动、构建国内期货现货市场,有利于推进我国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化进程。

  文/仇 玄 张 蕾

石油价格“八连跌”的出现,让我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供图/CFP 东方IC

  11月24日24时,史上最长的“八连跌”走势如期出现,让我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再度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管理办法也须适时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当前成品油价格机制应当着重于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税收和质量监管,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外,远期看来市场自主定价、加强国内外资源联动以及构建国内期货现货市场均有利于推进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化进程。

  定价机制演进四个阶段

  我国2013年开始执行新的价格机制,主要是将原有价格机制22个工作日的调价周期调整为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变动浮动超过4%的限制。新的价格机制缩短了价格调整周期,有效抑制了原有价格机制下的囤积套利操作,使终端市场价格更加市场化。在此之前,还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8年以前,成品油价格完全由政府定价。第二个阶段是1998至2008年间,国内成品油价格执行政府指导的中准价格制度。在这个阶段中,价格的变动开始体现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变动的影响,定价主要参考新加坡等三地的成品油价格,并在此基础上增加适当的流通环节费用从而形成中准价格。经营企业参考中准价格,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调整市场价格。第三个阶段为2008年至2013年间,国内开始执行的最高限价管理办法。随着高油价时期的到来,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关注原油成本的变动。政府以布伦特等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炼厂成本、合理利润以及流通费用制定了最高限价。2009年起,规定在22个连续工作日国际油价的移动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对成品油最高现价进行调整。

  新机制新特点

  在新的价格机制下,国内成品油市场出现一些新特点。一方面,成品油批发价格逐渐回归供需基本面。另一方面地炼成为批发市场价格主导者。此外,社会营销商的囤积操作显著减少。总之,现行价格机制适应于当前国内成品油市场情况。

  2013年新价格机制执行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变化更加关注供需基本面。据笔者统计,新价格机制之前批发市场价格到位率基本稳定在98%~100%的区间运行。但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大型批发客户议价能力逐步增强,价格随行就市的情况日益普遍。在今年4至8月供应商去库存的传统时段,虽然指导价格上升但市场价格到位率逐步下滑,部分时段低至92%的水平。可见,供需关系在批发价格形成过程中的影响力日益提升。

  近些年,作为炼油行业新兴势力的地方炼厂得到了快速发展。凭借低价策略,近五年地方炼厂在资源市场的份额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到目前逐步提高至14.5%的水平。在价格形成更关注供需基本面的情况下,地方炼厂通过低价策略逐步控制了批发价格的主动权。近两年国内逐渐形成了平均批发价格与地方炼厂价格同步变动,且滞后于地方炼厂3~5天的规律。

  原有价格机制下,调价周期长达22个工作日,算上节假日后实际调整周期往往长达一个月。这给部分社会经营者创造了囤积油品等待油品涨价后卖出的套利机会。根据笔者的调查研究,社会经营者囤积的成品油库存一度超过600万吨。随着新价格机制的执行,社会经营者投机操作的空间基本消失。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新价格机制下价格调整幅度明显缩小。新价格机制下各次调价的平均调整幅度仅有152元,远低于旧价格机制下的351元。经营者的套利空间明显缩小。二是调价周期缩短到10个工作日,调价更为频繁。在这两方面作用下,社会营销商的囤积操作显著减少,社会库存逐步降低至200万吨左右的水平,波动幅度也明显平缓。

  放松出口管制不宜过快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虽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管理办法也须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强化税收和质量监管体系,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当务之急。新价格机制下,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格更加关注供需基本面。地炼也因低价优势成为这一市场的定价者。但应当看到,地炼资源的低价优势中既有自身经营管理的优势,也有税收和质量监管缺失的成分。在此情况下最近两年国家先后出台了新版的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办法和防伪发票管理办法,着力从税收方面规范市场秩序。但好的办法仍需严格的监管才能落地生效,否则“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将难以避免,对市场秩序和国家税收、环境治理造成负面影响。在非公平竞争的情况下,价格机制的改革难以起到引导行业良性发展的效果。

  长远来看,市场自主定价是成品油价格演进的必然选择。一方面随着国内消费需求的日益增大,更快捷的市场价格调节体制对调整市场供需关系将起到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随着产品质量标准管理的日益规范,成品油产品将日趋同质化。国外同行在此阶段出现了使用添加剂差异化产品的经营方式。而我国政府出于防范市场秩序混乱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颁布了“加剂不加价”的管理办法。这从一定程度上放缓了国内成品油差异化的进程。未来随着差异化竞争的出现,不同性能不同成本的成品油细分产品将逐步在市场上崭露头角,生产者对市场定价的呼声也将日益提高。

  远期需放松进出口管制,但不宜过快。连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把行业的国际竞争因素渗入国内价格形成过程中,将对推动成品油产业升级产生积极意义。但此进程不宜过快。一方面在国内市场供过于求的压力下,近几年我国成品油仍将以出口为主,形成过多主体对外的格局,将难以避免恶性价格竞争,难以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油品质量标准的不断升级,国内油品的质量已高于新加坡现货市场资源。在现有市场环境下,盲目放开进口将为“勾兑调和油”等劣质资源提供更多生存渠道,使国内成品油市场的规范化进程面临更大困难。

  逐步着手建立原油和成品油期货市场。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最大石油进口国。但我国并未因此拥有国际市场定价权。未来随着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开发和竞争程度不断提高,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期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我国建立石油和成品油期货市场的基础将逐渐夯实。适时建立原油和成品油期货市场,将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融入成品油价格形成过程中,既有利于国家在国际市场上争夺石油定价权,也有利于建立现代石油流通体制,完善国家石油储备制度,推动整个石油交易体系的市场化进程。

  责任编辑:周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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