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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要厘清四个问题
2015年05月29日 13:36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陈 躲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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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安庆石化总经理王彪

  炼化企业要依法治企,需要夯实法制基础、储备法律人才。

  ○ 文/本刊记者 陈 躲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国家要依法治国,企业要依法治企。

  对于炼化企业而言,是如何依法治企的?应该如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带着上述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安庆石化总经理王彪。

  夯实依法治企基础

  中国石油石化: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是国家和企业今年的重点工作。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王彪:从中外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市场经济始终离不开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从国企、央企的角度看,我认为要想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是要解决的。

  中国石油石化:能具体说说是哪四个方面的问题吗?

  王彪:一是依法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重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使政府职能与企业责权的边界更加清晰。

  二是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重点是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权力寻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

  三是依法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司章程的作用,进一步依法厘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完善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公司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四是依法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重点是提高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企业运作中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按照市场规则平等开展竞争,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抓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的修订。

  中国石油石化:您建议抓好《安全生产法》等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的修订,是因为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了吗?

  王彪:是的。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后,我们发现在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具体情况下的责任主体未界定清楚。如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隐患治理问题,企业主体责任是保护好管道本体的安全运行和隐患消除。外界环境给管道带来的风险,有规划的原因,也有违章建设和管理的因素。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的法规和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通过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执行合力。

  第二,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工作难以满足各行业的需求,且取证、换证工作繁琐。建议国家安监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只做原则性规定,而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下放给各行业协会,一次取证、全面覆盖。这样既能监管到位,又能减少多重取证的现象。

  第三,《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对企业环境违法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款。

  目前许多企业受到资金、技术、规划的制约,工业废弃物很难做到百分百无害化处理。很多地方无危险固废填埋、焚烧等专业处置公司,本地区企业产生的无综合利用价值的危废品需送到外地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受处理能力制约,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

  关于这点,建议政府牵头,引进、兴建环保项目和设备,回收本地工业废物,做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解决企业发展后顾之忧。

  储备法律人才

  中国石油石化: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请问,咱们现在法律人才储备方面是什么情况?

  王彪:近几年来,中国石化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工作体系,实行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事项法律审核制度,但是新的形势对企业法律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作风要求会越来越高。我们注意到,最近国务院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认可制度,但不等于取消了国有企业法律制度,不等于降低了对企业法律工作者的要求。

  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企业的法律资源十分有限,法律人才也不比工艺、设备等专业人才储备多,相反显得十分紧缺,法律人员年龄老化的现象也比较严重,更谈不上人才储备和专业对口了。以安庆石化法律事务部为例,现有5人,平均年龄51岁。其中,50岁以上3人(1名同志明年退休),40岁以上2人,人员结构不尽合理,而受到编制定员限制,年轻的后备法律人员有待于将来的选拔和培养。

  中国石油石化:关于法律人才培养,您有什么建议?

  王彪:我们认为,过去、现在和将来,企业的法律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也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法律工作者既要有丰厚的法律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熟悉企业的基本情况。因此,我们建议总部法律部针对下属企业的共性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认可制度后,更加重视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分层次、有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法律事务人员和后备法律人才参加系统培训或继续教育,创新培训形式,增加培训频次,提高培训实效,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实地调研相结合,以提升企业法律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法律工作队伍精干、后继有人。

  法律工作者要主动适应形势,更新观念,自我加压,努力提高自身法律工作水平、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为领导依法决策当好谋士,为企业改革发展当好战士,为防范法律风险当好卫士,为维护企业权益当好斗士。

  责任编辑:石杏茹

  znshixingr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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