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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应对环保大考
2014年09月15日 10:43   来源于:中国石油石化   作者:刘春平   打印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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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要求的提高,给石油企业带来了许多挑战。中国石化采取了积极主动的应对措施。

  文/刘春平

  近年来,雾霾天气范围不断扩大,环保逐步引起社会和民众的关注。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诉求也日益迫切,全民环保意识有了大幅提高—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民谈环保、关注环保的时代。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连续发布一系列环保新规和标准;在监管和执法力度上也不断加强,从去年“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到今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修订,表明国家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认识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定,内容上更加丰富,要求上也更加明确。

  对于石油石化企业来讲,环保要求的提高带来了许多考验。

  高要求带来新考验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重点控制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对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提出了更严格的标准要求,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新建项目要试行2倍或1.5倍减量替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是国务院确定的本届政府环境保护三项重点工作。

  按照新的环保要求,石油企业污染治理任务艰巨,要求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打好污染治理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今年下半年,国家还将陆续出台《水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相关环保要求将更加严格,逐步形成高标准、全方位、立体化环境治理大格局。

  对于石化企业来讲,三废治理要求更高,企业投入和生产成本增加,污染物减排和环评的压力更大。

  达标排放难度更大。已经出台的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排放限值要求。此外,《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也都进入送审或征求意见阶段,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都有新的更高的要求。3月22日,环保部传达中央要求,京津冀2014年7月1日就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周边地区晋鲁蒙提前一年完成所有燃煤锅炉烟气脱硝设施。

  划定总量减排“三条红线”。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要求,“三条红线”逾越任何一条,考核结果就为不通过。2013年中石化限批除油品升级和节能减排之外的新、改、扩建炼化项目环评,原因就是未能完成红线要求中氮氧化物减排指标。

  项目准入条件不断提高。一是提高了“两高一资”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把项目准入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二是把污染物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项目要实施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三是强化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约束。化工和石化等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项目环评受理要以规划环评为依据。四是用水管理成为新的限制条件。停批用水总量超标地区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限批用水总量接近指标的地区的新增取水,不予批准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取用地下水申请。

  环保处罚力度加大。环保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企业在上一年度存在未批先建、总量超标、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等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采用经济处罚、环评限批等惩戒环境失信行为,将严重影响企业声誉。去年的“两高”司法解释和今年刚修订完成的新《环保法》,对各种环境违法的情形进行了准确描述,对违法处置废物的数量进行了量化,对生态破坏、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等方面有了明确的界定标准,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形;违法入刑的门槛很低,环境违法风险增大。

  多方整改迎考验

  面对严峻的环保考验,石油企业必须主动应对,积极整改。

  首先要做的是审时度势,着力转变企业的社会形象。中国石化致力于改变油企形象,恪守央企社会责任,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世界一流为愿景,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积极履行国有企业三大责任的同时,把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绿色低碳作为我们的使命来坚守,作为我们的责任来担当,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以打造“高度负责任、人民满意的企业”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赢的发展理念;将“开门办工厂、开放办企业”成为企业经营的常态,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批评,全面履行责任。

  其次,与时俱进,将绿色低碳作为发展战略。2011年,中国石化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精神的基础上,在深入分析人类发展共同面临的能源、粮食和水安全及气候变化等威胁,以及新一轮工业化浪潮带来的新挑战、我国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的情况下,我们把绿色低碳战略作为公司六大发展战略之一,力求打造绿色低碳新优势,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软实力,增强国际综合竞争力,占领道德制高点。

  三年来,我们把绿色低碳战略作为重要举措,切实加以推进。一是勇于担当,率先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为全球契约领跑者,在里约+20会议自愿承诺10项原则,继续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二是敢于创新,在国内工业企业中首家发布《环境保护白皮书》,做出“只要环境保护需要的投资一分不少,不利环境保护的事情一件不做,破坏环境带来的效益一分不要”的承诺,坚持安全环保“四个让位”,以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公司治理,率先在董事会下设立了社会责任委员会,把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作为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事前问责事件处分、制度体系等强化公司绿色低碳制度化管理。四是能源革新,把地热作为主业加快发展,把页岩气作为重大发展专项,提出要在页岩气开发利用上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实践中实现了重大突破,比国家规定时限提前完成油品质量升级任务,并配合部分大城市推行国V标准汽柴油。

  务求长效,推行能源环境一体化管理。为深入践行“绿色低碳”战略,我们不断深化理念、加快行动,力求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三个方面工作密切相关、互为影响、互为促进的关系,提出推行能源环境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在去年上半年启动“碧水蓝天”专项行动计划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又启动了“能效倍增”计划;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减排、内汽外电、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今年,我们又在合同能源管理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合同环境管理试点工作。

  本文作者为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石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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