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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麟
作者供职于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能源消费革命的推动与完成,需要从机制、法制、技术、观念等方面统筹兼顾。
时至今日,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革命”已经3月之久,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为主要内容的提法深得民心。“革命”一词,彰显出中央与政府对于能源领域革故鼎新的坚决态度,也从侧面说明了我国能源改革已经到了“壮士断腕”的地步。
在习总书记提出上述“五点要求”中,位居首位的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那么这场革命究竟该从何而起,靠什么来推动完成?
笔者认为,首先应从节能入手。节能可分为社会节能与个人节能。
社会节能即是从国家层面着手,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把节能的行为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规划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降耗,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2013年,我国原油进口量达2.8亿吨,对外依存度高达58%,进口天然气53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为31.6%。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剧,这种对外依赖的程度还会逐年上升。据测算,一个农村人口转入城镇后,能源消耗将增加3倍,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能源消费将增加0.8亿吨标煤。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刚超过50%,而发达国家一般为75%~80%。由此推算,我国要达到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将增加能源消耗超过20亿吨标煤。如何全方位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降耗将是社会节能的当务之急。
个人节能顾名思义就是社会中自然人的节能行为。它分布于我们生活中吃穿住用行的点点滴滴,如出行时选择公共交通,不使用塑料袋,电器用完后及时断电,节约纸张,不用一次性制品等。笔者认为,此类节能行为之根基在于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能源消费意识、培养良好的能源消费习惯。
其次,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煤炭一直以来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0%左右。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利用效率低下,不仅造成了大量的工业燃煤消耗与浪费,而且产生了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为此,加快煤的清洁化技术研发、提高煤的使用效能至关重要。此外,要加强对新能源及能源领域新技术的研究,如加大对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力度,以及水电、海上风电、分布式光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蓄能技术研究,从而扩大能源供给的渠道。加大城市燃气的覆盖面积,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居民燃煤、采暖燃煤和工业小锅炉燃煤等低效的能源消费方式,逐步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此外,要加强能源消费领域的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关于能源消费领域的法律仅有《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但这两部法律并不能有效覆盖我国能源消费领域的所有方面。反观一些国家则十分注意顺应能源发展趋势,及时制定颁布新的能源法律。如美国2005年颁布了《能源政策法2005》,又于2009年颁布了新的综合性能源法《清洁能源安全法》。法律明确规定了美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17%,到2050年则要降低83%。
能源消费革命的推动与完成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共同配合,从机制、法制、技术、观念等多方面统筹兼顾、合同协作,共同推动这场没有硝烟的能源消费革命。
责任编辑:侯瑞宁